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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股的概念

发布时间:2017年8月30日 贵阳公司法律顾问  
  原始股是公司成立之时发起募集的股份,尚未上市之前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转让的股权。原始股的持有者通常是公司员工、部分与公司有密切关系的人员和公司私募的对象。原始股投资回报较高,一般情况下公司上市后即出售原始股兑变现金,其利润往往是投资额的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