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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6年8月20日 贵阳公司法律顾问  
  核心内容:在我国,上市公司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而不可能是其他种类的公司,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成为上市公司的,那申请设立为上市公司需要具备怎么样的条件呢?以下由公司法上市公司栏目小编为您解说,感谢阅读与关注!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的条件
  按照《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后语:股份有限公司要申请成为上市公司的,应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后,其上市资格才可能获得。
   延伸阅读:公司上市 上市公司 境外上市 外资上市 证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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