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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 研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7日 贵阳公司法律顾问  

冶金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等部分铁路所有权、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并研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自由进入和自由竞争。只要合乎法律,任何所有制企业均可公平竞争,这一点在国务院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可以得到印证。但是,国企和民企既在一个起跑线,又不在一个起跑线上。这就意味着,民资入“铁”只是“看上去很美”,最终很可能会黯然收场。

首先,铁路目前运价受到管制,定价权掌握在国家发改委手里,投资回收周期长;在特殊时期,铁路运输还担负着很多国家使命。这些都决定了民资入“铁”的利润回报率未必有想象那么可观。其次,铁道部也好,国家铁路局也罢,抑或中国铁路总公司,不管怎么改,“铁老大”还是“铁老大”。在缺乏利益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在“铁老大”的控制下,话语权弱势的民资贸然投资铁路恐怕要为他人“做嫁衣”。

事实上,在以往与“铁老大”的合作中,不少民企经常可以感受到“铁老大”的强势。比如,铁道部往往强调在合资铁路中,要掌握51%的股权。从民营资本参与投资的衢常铁路,到罗定铁路,再到呼准铁路……民资的铁路梦,可谓一波三折。以浙江金温铁路为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条股份制铁路,由著名学者南怀瑾出资与当地政府和铁道部共同修建。但因路网使用权和通路权矛盾不断,车次安排、运行等很难与国有铁路融合,经营一度陷于困境。最终投资方退出,金温铁路收归国有。

民资入“铁”的失败案例,说明民资入“铁”还存在诸多待解难题。利益集团的垄断不打破,“铁老大”自己制定游戏规则,民资入“铁”难有机会。民资的几个亿与“铁老大”一年几千亿相比只是“沧海一粟”,“投进去”被“毫不留情”地淹没在巨大的资本存量和增量中,根本就没有参与决策的可能性。即使组建合资公司,铁路仍由“铁老大”垄断经营、统一调配。有投资却无话语权,一个红头文件“铁老大”足可以把民资“踢出来”,民资成了“提款机”。换言之,民资入“铁”后,如果缺少公平竞争的机会及完善的退出机制,风险会很大。浙江民资折乾沉沙山西煤矿一役就是“前车之鉴”。

民资入“铁”的失败案例,说明民资入“铁”还存在诸多待解难题。一是破除一些歧视性的门槛,建立保障投资人利益及话语权的机制,落实民营企业在铁路运营方面的自主权。二是推进铁路体制改革,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合理收益。如果无法通过合理的方式和规则规制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民资入“铁”只能是一句空话。

作者:中国物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