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司法律顾问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融资上市
改制重组
解散清算
公司知识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解散清算
法律文集
行业动态
融资上市
改制重组
解散清算
公司知识
公司变更
债券发行
公司案例
合并分立
公司法规
投资融资
文书税收
品牌运作
文章详细
命令解散依据
发布时间:
2014年9月30日
贵阳公司法律顾问
命令解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二款“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听制止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关于我们
相册影集
法律咨询
专长领域
案件委托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人才招聘
网站管理
All Right Reserved
贵阳公司法律顾问
Copyright @2013-2013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
友情链接
贵阳公司法律顾问
贵阳知名律师
贵阳刑事律师
贵阳劳动工伤律师
贵州知名律师